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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第1页)

印象中,秦招未试过在图书馆里逗留多过两小时。小学时每逢夏天,他就趁小息时间跟楚暮溜入图书馆凉冷气,只记得里面窗明几净,几排矮书架的高度只去到他们的脖子处,面向一大排落地玻璃窗,盛夏的阳光经玻璃折射后进入室内,在白色的地板打出如波浪浮动的浅金光。关于书的记忆只有一个:那是一本科幻小说,还是楚暮拿上手的。

楚暮看了第一个故事,说看不下去,塞给秦招,秦招看了起来,是说一个飢渴的科学家用一堆废料,创造出一个尤物,并与「她」做爱:机器骨架外包了报纸,捲成丰满双乳,顶端各有一颗饱满的紫葡萄——秦招还想看下去,楚暮夺过书,沉着脸说:「别看了。」那时他们读小六,对性好奇又兴奋,也试过勃起,不知楚暮为何对性有排斥。那时,楚暮说:「这玩意太噁心。人怎可能跟一堆报纸、一堆垃圾亲吻?那不是人。」

「但这些废料组合出美丽的外表。看起来美就行。」

「不行,它们、它们……」楚暮急得耳垂通红,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却像一部失效的播碟机,窒在同一个位置而无法播放,终于他洩气:「不是这样。我们是人,不能够随随便便地跟一堆看起来是人、而实际上又不是人的东西亲吻。」

到了中学,只有在交阅读报告的前一天,秦招才会去图书馆借书。愈薄愈好,愈肤浅愈好,只要能应付过去就行。他每看完一本无聊的故事书,便在想:自己何以要为了交功课而去浪费生命,做这些既不享受又无意义的东西?秦招是独生子,父母忙于事业,家里又没有请工人,平日秦招的生活费都是靠手里一张银行卡转出来。他从来不会用那些钱买书。他听过有人说书是人的精神食粮,他便会大笑说:「若是那样,那我自出生以来就未食过一顿饱饭。」

大学的图书馆比中学更多,秦招跟楚暮读的这间大学就有四间图书馆。这大学依山而建,由山脚到山顶都是校舍,这几年收生人数多了,又多收了内地生跟国际生以吸金,校舍向山顶内部一直扩建,到处都做工程,成了一处处烂地盘。一放午饭,大堆灰头土脸,肤色犁黑的地盘工人便去就近的饭堂食饭,这工程做多久,就吃多久,日日食同一个饭堂里的碟头饭。

秦招素来不光顾大学饭堂。都是搭地铁去沙田新城市广场,随便挑一间安静的餐厅食饭。价钱不是问题,应该说秦招时常找机会花钱,消磨户口里那个金额,可是每过了周末,总有新的金钱填补户口的金额。这几年,有增无减,父母从不知秦招的银行户口有几多钱。可是,秦招还是开了张信用卡,极少用,只贪图以大学生身份申请的信用卡上特有的设计——卡面是学生所读的大学。然而信用卡一到手,秦招两指夹着那张硬胶卡,又不觉这卡有什么值得稀罕,往抽屉随手一丢就算了。

这天是九月五日,刚开学一周,教授还未入正题,秦招也不觉得这学系有什么意思,只图入来再玩个三年。毕业后就不再陪客人——思及此,秦招没有半点感情。他从不觉得自己可怜,陪客人是为了消磨时间,而非出于贫困。他只是在玩一个有少许风险的游戏——或许选错客人,便落得入医院或身首异处的下场,但他也不会为自己的死亡感到畏惧,因为人迟早要死。死之前要玩尽、享受尽最美好最珍贵的东西。游戏的奖品——应说是副產品——就是那转到他手里的钞票。数一下,存入银行,这过程像一个工人从无数人手里接过砖块,砌一堵墙,砌好了围住自己的四幅墙,便堆高、堆高,直至墙成了围着自己的天井,他在井底看着顶端一片或蓝或灰或黑或白或红的天空,渐渐忘记天原来是怎么样的、风原来是怎么样的。

同时很多人也在建这样的一个天井。比如身在旺角或湾仔时,秦招迷失于纵横错接的大小马路间,抬头并在原地转一圈,大小不一的招牌合成一个方块迷阵,即使将脸仰得多上,还是越不过层层大厦,看不见那些骨牌背后有何风景。于是,他慢慢认同天是有局限,他变得只相信他所能见到的一片四方形的天空。

秦招坐在图书馆玩手机游戏,甚至没有探索图书馆的好奇心,只觉得这里飘着一种淡淡的霉臭,或许是书的酸腐。他在等:等到够鐘就搭铁路去尖沙咀陪客人,那时他是steve,客人叫原先生,听说是做高级会计师的,月入六七万元,出手阔绰,年纪四十有六,背影远看还算高瘦,可脱下了衣服,皮肤已缺乏弹性。原先生在秦招身上驰骋时,秦招每每盯着对方甩动的肚腩,想起袋鼠。

还有十五分鐘就七点。原先生约了他七点半在尖沙咀,秦招就特地迟到十五分鐘,叫原先生等他。过往有客人接受不了秦招迟到,破口大骂,秦招也冷笑着哼一声,转身离场。替他找客人的中间人向他抱怨,秦招冷静地说:「我赔你一万,你当无事发生过。」

自此秦招在圈子里红起来。大家知道有那么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出来卖身,又有那个本钱挑客人,说发脾气就发脾气,说不接客就不接客,那些客人倒视秦招为红牌,一旦获秦招青睞,脸上有光。

手机电量只剩不足三十巴仙。秦招不玩了,就在图书馆游荡一下。这间图书馆有四层,他身处三楼。书架多得数不清,直抵天花板,他在其中经过许多前人的灵魂——作者把自己的生命放入文字里书写到或白或黄的纸上——图书馆是一座没有时间观念的建筑物。这里有太多时空:尼采后面是创世纪的研究,创世纪研究的对面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鲁迅下面有余光中,郁达夫后面再后面的书架住了李杜和苏子。

有本书叫《液态之爱》,包曼的作品,不知是什么人。秦招的手自动从书架上拿了那本书出来,书页中间夹着王家卫的书签,那一页写着:「欲望与爱。本为手足。」粗看一下,大概是说人以为自己爱上一件东西时,便对它有欲望,可是欲望是一种侵略行为,满足后,那件东西成为垃圾,人对它不再有兴趣,再去寻找新的欲望对象。但爱不同。爱一件东西,是要将自己的生命分给那所爱的东西,爱上愈多的东西,就是将愈多的自己放出去。那是另一种佔有吗?

「胡说八道。」秦招想。

可他还是再翻了几页,看见一句:「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他心里一阵紧缩感,立即合上这本书,好似从书里忽然见到某些曾经熟悉的东西。他迅即沉静,内心生起强烈的嘲笑欲,却想不出具体的话去批评这本书。最后,他走出重重书架,将书随手放在书架前的流动式矮木架,放在那里的书会有职员定期收拾。

他戴上耳机,用ipod播放上个月新派台的日韩流行曲,节奏强劲,总是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但不知道好过知道,说不定他们只是反覆吟唱无聊的歌词,若是知道了,反无意思再听下去。踏出图书馆,越过广阔的行人大道,去到大学校巴站,不用多等便有车来,上了校巴,到大学山脚总站落车,拍卡入闸搭火车。

现在是繁忙时段,班次很密,在月台不用等两三分鐘就有车来。秦招调着ipod的声量,这一首歌听了一半也不够,就没新意,要跳去下一首。如是者他很少完整听一首歌,就是听完一首歌,也因为听的时候在放空、出神,即使是听广东歌也说不出歌词的内容。往四周看了一眼,有些人三三两两结伴,嘴巴张张合合像鸟巢上吱吱喳喳的幼鸟,等父母把食物投入他们口里。没有声音:ipod的歌声大到一个地步将现实中的声音压倒、盖过,反而形成另一种沉默。那些噪音一样的歌声震动秦招的耳膜,生痛,他也好似短暂地失聪,即使这刻他放声大叫,也会听不到自己的叫声。

既嘈吵至极,又沉寂至极。他在这种状态中找到安稳,消除外界的一切威胁,能抱着自己的身体缩入一个全黑色的胶囊里,滴水不漏,风声也不能至。

裤袋的电话震动一下,他拿起来一看,是楚暮发来的whatsapp短讯:「明天约在哪里等?」

「你想?」

「我想回t市,我没住宿,还是住家里。但你在大学住宿,会否不方便?」

「就回去t市吧。明天我dayoff,也会回家。你明天没课?」

「明天星期五,我也dayoff。」楚暮的回覆,然后秦招也无覆了。他这才想起礼物的问题。为一个相隔多年无见的朋友买生日礼物,最好买贵价货,谁见了也眉开眼笑。上课时他跟楚暮并非一起坐,但总见他用纸笔抄笔记,也从未见过他用手提电脑。想着还是给他买部ipad,一部miniipad,三千元也有交易。恐怕今天从原先生身上转出来的还不止三千,上次原先生说,若今次秦招肯陪他玩些新花样,肉金能加倍。他秦招在圈子里待了四五年,变得出来的花样也够玩一年半载。

他笑了笑,踏进火车,刚好有个空位。方坐下来,就有个老妇趁车门关上前衝入来,气来气喘的,看衣着打扮或许是大学里的校工,虽年纪老了,动作还灵活。秦招见老妇搥了膝盖几下,他看了看四周,车厢被人潮挤得水洩不通。他将斜肩袋放在自己的座位,行去老妇旁边,跟她说了一两句话,将她带去自己原来的座位,让老妇坐了。

秦招在红磡下车。下车时还不知天黑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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