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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昭兴致不高,只拿起碗燕窝牛奶粥,吃几口,蹙眉道:“怎么送这么多,你给他钱了?”
“没有,”归雁也正奇怪呢,说,“在国公府做事的人,怎会看得上外面人给的几个钱?何况我也不会这么花钱,三奶奶往常最是叫我们不要浪费,我可听话。”
归雁嘴贫,林昭昭心口松了松,笑了声,却又不解:“是那小厮自己做的主?”
归雁说:“是了,我和他聊半天,他原来是国公爷身边贴身做事的,却非说自己是跑腿的,谦逊得很。”
林昭昭手上调羹搅粥,说:“应当给他些银钱的……”又想起那小厮的客气有礼,她自语,“这几趟倒是麻烦他了,却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
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
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
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
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
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
“那就叫归雁吧。”
林昭昭想得倒是挺好,“听说一般伺候人的丫鬟都有两个,所以以后我还有丫鬟,就叫胡天。”
裴劭半抱着手臂,凑过来看她的书,哂笑:“归雁倒还好,胡天就太像个男人。”
“不如这样,你丫鬟叫归雁,我以后的贴身小厮就胡天,凑成一对,简直天赐良缘。”
从知道林昭昭多了个丫鬟后,他见天儿阴阳怪气的,说这句话的气息,长长短短喷在她耳廓处,叫林昭昭耳廓微痒。
林昭昭揉耳朵,不厌其烦,“啪”地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他怀里:“你自己想去,哪能偷我的想法?”
裴劭斜睨她,眯起星目:“行,林才子,你不也偷了摩诘居士的诗。”
那是八年前的事。
林昭昭用力按按额角。
自从裴劭这个名字重新进入她视野后,那些细细微微的旧事,风卷尘沙,逐渐露出本来的面目,却又泛黄,显得那么不真实。
而如今最真实的是,他方才说的话。
是了,裴劭只是想看她过得有多糟糕,林昭昭想,那小厮姓胡名天,脱离那首诗,这不过是个大街上很常见的名字。
只是凑巧。
再又想起伯府如今的处境,食盒里的东西哪怕再精致,林昭昭也没了胃口。
.
第二日清晨,瑞福堂内正在用早膳,周祥拿着一封信跑进来:“老太君,老太君!”
“伯爷从宫里递来消息了!”
第六章祭奠这还不如山匪呢!……
被关在宫里十余日,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的伯爷,今个儿突然托宫人捎来一封信。
信中,杨宵道了平安,让家人莫担心,说能进宫抄经是受圣人信赖,是为人臣的本分,那辞藻华丽浮夸,生生把牢狱之灾,说成十年难得一遇的美差,就差匍匐在地,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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