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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候后,冷锋从陆和志家的浴室里走了出来。
原本红衣以为这家伙会好好的打扮一番,谁知道他出来后,身上尽然穿着一件背心,脚上是迷彩裤,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蓝色外套,脚上蹬着白边平地老布鞋。
平头国字脸,衣袖一挽,缓缓走来。
见到这样冷锋,红衣惊得张大嘴巴,指着冷锋全身上下道:“你就这样去参加酒会?”
冷锋见到她的神色,看了看自己,道:“是啊,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
说话间,还左右动了一下,似乎是在确认,自己是不是有不合适的地方。
红衣闻言,一手捂着眼睛,痛苦的哼了一声:“你是有多穷?这身衣服还不如白天那个。”
现在的冷锋,要多土就有多土,红衣表示,没眼看。
冷锋瞪了红衣一眼,不高兴的道:“你是什么眼神?我这身衣服虽然不贵,但是花钱都买不来的。”
“哼,在某一个地方,很多人想要我这身衣服,我都舍不得给,要不是有重大场合需要,我还舍不得穿呢!”
冷锋完全没有注意到红叶和陆和志的眼神,自顾自的继续道:“每一次穿,都要洗,好心痛,。”
“唉,算了,走吧,便宜王老歪那些人了!”
说话间,尽然真的就这样走了。
红衣卡在了原地,不知道怎么说好。
陆和志一脸苦笑,这身衣服,还真是......
鬼奴倒是没有什么看法,毕竟他对穿衣这方面,也不讲究,不过身上的衣服也比冷锋的好得多。
只是这里的三人都不知道,冷锋在边境的时候,乔装打扮去国外一个暴徒团伙内部,击杀他们的主谋时,穿的就是这身衣服。
后来,国外一个杀手组织的人接了特殊任务,要杀炎龙国派往边境慰问战士们的官员,冷锋也是穿这身衣服,混在当地人群中保护的。
再后来,许多不方便一身戎装出现的地方,都是这身衣服打掩护,久而久之,边境许多人,只要见到这身衣服,不管是不是冷锋,都会心惊胆战,一阵后怕。
现在他舍得穿这身象征着无数个荣耀的衣服前来参加混子酒宴,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了。
不过这也是冷锋个人认为而已,他其实是觉得,没必要那么隆重。
在说了。冷锋也没钱,卡没带,放在了别墅里,最主要还是不喜欢上街买东西。
他的衣服大多数都是夏天的,这晚秋时节有些凉了,还没找到时间去买呢。
四个人走出了陆和志住的房子,开车直往城区中心而去。
陆和志的手下,和红衣的人,也早早的就进场筹备等着了。
毕竟今晚是个鸿门宴,至少对冷锋他们三人来说,就是这样的。
二十多分钟后,远远的就看到了万兴大酒店的霓虹灯,车上的人都没有说话,陆和志的司机开车,明面上只来了两辆车。
红衣不想和冷锋靠近,觉得有点掉价,所以和鬼奴坐一辆车。
陆和志冷锋坐一辆,上车后,这家伙尽然有些拘束,因为从冷锋身上,陆和志感觉到了不同于其他人的那种气场。
就好像一方主宰一样,有种缥缈不实之感。
无形间,冷锋更是让陆和志有些自行惭秽,觉得他就是社会败类的感觉。
“这里停一下,我走着过去!”
快到酒店的时候,冷锋开口了。
陆和志不解的道:“冷少爷,为什么?”
“嘿嘿!”
冷锋嘿嘿一笑,说道:“天机不可泄露,陆老板和红衣带着鬼奴先去,无论别人说什么,听着就好,该到我出面的时候,自然会出来!”
话闭就真的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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