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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桓如今看程锦跟先前又不一样,只觉得如今的程锦娇得很,他得加倍哄着顺着才行,哪里敢不听程锦的话。
彦桓便停下了动作,只轻轻亲了一下的嘴唇,便将程锦抱在怀里,一边捉了她的手揉捏着,一边极委屈地小声道:“据说新婚都是这样的,等过两三年才能好些,我也只头一天夜里放纵了些,之后哪次不是你说累了,我就不再继续的……”
彦桓话虽这么说,但多少也有着一点私心,比起疲乏至极的程锦,他更喜欢能给他回应的程锦。
程锦便只得点头:“我知道你是心疼我的。”
虽然程锦只是这么寻常应话,但在彦桓看来却觉得程锦极其可爱,便贴着程锦嘴又连亲了几下。程锦和彦桓就这样,断断续续地,耗费了好久才将晚上的饭菜跟彦桓拟了下来,吩咐了下去。
成婚的头两天,程锦都没怎么出屋子。直到第三天回门,两个人才出了府。因为程锦是以元家义女的身份出嫁的,而且程家在京城也没有体面的宅子,此时回门也是回的元家。程远虽是岳丈,也得早早过来元家恭迎着彦桓和程锦。元家最懂里面的礼仪,彦桓与程锦一到元府,处处安排妥当,连程远都顺着元家的安排没出什么错漏。
倒也难为程远了,本就不是习惯做这些礼节的人。这几天的事忙下来,几乎是将这辈子的礼数都尽到了。既然已回过了门,程远便想明天就回燕州去,珍珠便也只得跟着回去。程锦跟程远说了几句话后,便又跟珍珠说了好半天的话,临分别时,两人又忍不住哭了一会儿。
彦桓原本很怕珍珠会去王府住几天,妨碍到他和程锦。如今听到珍珠要走,彦桓便在一旁假意安抚几句。彦桓的话虽说得好听,但面上却是掩不住的得意,看着珍珠气极了。但珍珠如今大了,已不似小时候那样处事不周全。她不想因为自己,伤了彦桓和程锦的情分,即便再气,也不能发作。珍珠便生生忍住,只抱着程锦闷声哭。
程锦临走的时候,眼圈儿都是红的。因为程锦坐马车,彦桓便也不骑马,跟着程锦一道坐的马车。因为彦桓早就猜着程锦这次回门大概还要见到珍珠,见到珍珠就免不了哭,便特意备了两块柔软的手帕,恰好用上了。彦桓给程锦擦了一阵眼泪,程锦正觉得暖心。彦桓却看着眼圈儿通红的程锦实在可怜可爱,便忍不住贴着程锦的唇,又亲了亲。
程锦随后又被彦桓缠了三四天,终于等彦桓去出府去忙别的事了,程锦才松了口气,开始料理衡王府的事务。衡王府毕竟是新开的府邸,又只彦桓和程锦两个主人,事情并不多。
程锦只一个上午就理清楚的所有事,并把紧要的人都记了下来。这么忙了一上午,程锦却觉得神清气爽。
但到了下午,彦桓便又回来了,他还跟程锦笑着说:“他们问我是不是回来陪你,问你是不是真的那么好,竟让我连个跟他们吃酒的功夫都没有。我才不跟他们说你的事呢,我就是家里多养了一只猫儿,正是缠人的时候。”
程锦听得耳根一热,轻轻锤了一下彦桓,气道:“你这样说,他们就更有的想了。”
彦桓这才明白过来,脸也红了,结结巴巴道:“啊?他们不至于把你当做那只猫儿吧?我……我……明儿就真抱只猫给他们看。”
随后彦桓无奈地看了口气,将程锦揽在怀来,低声道:“我如今也痴傻了,阿锦你也别嫌弃我。我这几天,都欢喜傻了。这些年来,我都没过到这么好的日子。”
程锦虽气,但听他说得这么可怜,就也消了气,抬手摸了摸彦桓的脸,安抚了一下。
程锦心道:便是养猫,也该是我养了一只缠人的猫吧。
作者有话说:
第74章可怜
彦桓担心旁人真因为他的几句话,想出什么不好的事来,还真弄来了一只猫儿,甚至给那天与他一起参加宴会的人看过。
再有与他亲近的儿郎笑着问他新妇新婚如何,彦桓就只端正着一张脸说程锦“贤良淑德”、“端庄持重”,新婚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旁得话再不肯多说。
彦桓也强忍着不再每日里不再赖在程锦身边,既是因为他还有大事要办,为了往后的长远日子,他也不能太过纵着自己。也是因为他不想让别人揣测程锦如何,他的阿锦这么好,自然也得有个好名声。往后高居后位的程锦,才能少些被人攻讦的“罪名”,帝位不易得不易坐,那后位又岂是易得易坐的?
如今因他任性,不打算再添置别的女子在他和程锦中间,程锦哪怕是再好,也会有人议论她善妒。彦桓不能再让程锦背负再多恶名,那样程锦就太辛苦了。
彦桓有时也恨的,恨别的男子贪心,为了找个光明正大占据更多女子借口,生育更多子嗣,便立下许多勒令女子贤德的规矩。
女子吃苦,像他这样的男子也跟着受连累。可这三妻四妾的规矩偏就难改,这是天下男子占久了的便宜,这是一个稍微有点钱势的家族想要子嗣繁茂必行的办法,哪里是一两个人觉得辛苦就能改的?
即便他当真做了帝王,下令去改,他们哪里又会舍了自己的利益当真听从?只会寻个奸猾的手段避开皇命。或许还会让许多女子过得更惨,男子既无法纳妾,那就杀妻另娶,或者连妾室的身份都不必给,只充作婢女玩弄着。女子更不好过,就会有更多女婴出生时就被溺杀,到时候女少男多,民数难增,又何谈国强民安?
彦桓是见过被溺杀的女婴的,只一团灰白的肉漂浮在河里,眼睛紧闭着,只一个成年男子的巴掌大小。彦桓才知道,刚出生的孩子,都不太像个人,更像是一只被扒了皮的小猴子,看着很骇人。她那么小,都不用野狼来吃,大概没过多久,就被大鱼给啄没了血肉。程锦只要见了,都会把她们捞起来埋好。她做这些事的并不说话,也没有哀叹她们的命苦,只像是在做一件寻常事一样那么做了。
程锦对他说过,其实燕州还好些,其他地方更厉害。其实朝廷也下令过禁杀女婴,但禁不住。越是贫苦的地方,越是禁不住。太穷了,只能养活最合算的孩子。比起将来要嫁人,又没有大力气种地的女孩子。还不如把那口粮食省下来,去养一个能给家里添置人口,还能帮着家里种地的男孩。更何况根据现在施行的土地制度,非官宦人家,是有要男丁才能有土地份额的。
尽管如今这条土地制度也被各大世家各地豪绅圈地占地给废的差不多了,可对于普通人家,多生个儿子就又一点多得些土地的机会。就算这个机会很渺茫,但也比生个女儿有用。
这些事,彦桓之前只能自己一个人闷闷的想。
他的这些忧虑,不止是生在锦绣堆里的世家子少去想,便是科举出身的“寒士”,也未必会多想。能够读书的“寒士”,又怎么能是真正的贫寒?不说每年的束脩,就是笔墨纸砚,又怎么是贫苦人家能消耗得起的?所谓的“寒士”,不过是对比那些一出生就定好前程的世家子来说的。即便是真正有苦出身的“寒士”,能走到彦桓他们面前,也已是苦尽甘来,这样的人有时候倒比不知民间疾苦的世家子,更懂得如何欺压百姓。他们厌弃自己的贫苦出身,也憎恶着跟曾经的他们一样同样贫苦的百姓,非要踩一脚别人,才能证明自己摆脱了曾经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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