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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内情初来乍到的赵姨娘是不知道的,隔着屏风瞅了李秀才一眼,见他虽然消瘦,但气质斐然,容貌清俊,一看就是个有学问的人,立时便拍板了。
贾环正坐在新布置的书房里,歪着头似乎在看窗外一株红梅,但离得近了会发现他的瞳孔根本没有焦距。
“三爷,先生到了。”老李头敲开房门,引李秀才进去。
“坐。”贾环收回目光,淡淡瞥了身材消瘦,面容蜡黄的青年一眼。
李秀才被那空无地,黑洞般的眼珠子锁定,心跳顿时错落一拍。师生见面,本是学生起来行礼敬茶,老师端坐高堂训诫,但他现在完全不敢计较,一是因为这孩子看上去有点邪门,二是他急需老李头付给他的每月十两的束脩。
骨气是什么?早在十年的蹉跎中磨掉了。
“敢问公子之前进度如何?读过些什么书?”待老李头退走,李秀才毕恭毕敬的问。
“三字经还没学完。”贾环垂眸搜寻原主记忆。在末世挣扎求存十多年,他连简体字都有很多忘了怎么写,更何论繁体字?还是别逞强,省得出丑。
“公子可否写几个字让我看看?”李秀才又问。
贾环不答,拿起毛笔写下‘贾环’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收势时用力太猛,直接将‘环’字涂成一团墨迹。
贾家权倾金陵,怎教出来的子弟如此不成器?还比不上一般的乡野孩童!李秀才嘴角抽抽,强笑道,“我已了解公子情况,不如从头开始学吧?”
“可以。”贾环拿起三字经,难得露出些纠结的神色。
“公子且将这段话念120遍,背120遍,写120遍,明日我来检查。”李秀才指着第一页说到。
“你不该先给我讲解意思吗?”贾环皱眉。
“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等公子读熟了,背熟了,自然明白它的意思。再有,抄写时请公子找一本好的字帖,不拘什么字体,只要公子喜欢便可。”
贾环点头,果真读了一百多遍,又背了一百多遍,然后开始抄写。
李秀才端着茶杯在一旁监督。本以为大家子弟,性子多多少少有些顽劣,没想贾环倒是蛮乖巧地。
然而,环三爷很快就让他明白,所谓的乖巧完全是他的错觉。
读本就枯燥至极,花去了贾环为数不多的耐心。等他拿起毛笔,涂出一个又一个看不出形状的墨团时,眼珠子渐渐爬满血丝,骨头缝里都仿佛长满了倒刺,叫他只想掀开自己的皮,将所有烦躁和不耐一一拔去。
他忽然扔掉毛笔砸掉砚台,猛然将桌子掀翻。
纸张落了一地,斑斑墨迹四处飞溅,头发乱了,衣襟皱了,衣摆脏了,叫他看上去十分狼狈。分明上一刻还安安静静,下一刻却似罗刹附体,眼角带着两撇绯红,模样说不出的鬼魅,更有乒呤乓啷一阵巨响,把个李秀才骇得跳起来,连滚带爬缩到角落。
贾环胸膛一起一伏喘着粗气,双手拢在袖子里紧握成拳,露出手背上一条条狰狞可怖的青筋。他早知道,自己的心理出了问题。
上辈子,为了研制出治愈丧尸病毒的血清,几乎全世界的人都在抓捕他。为了保命,他不得不独自生活。人本来就是群居动物,再怎么坚强总有寂寞难耐的时候,所以他尽可能的让自己忙碌,用无止尽的杀戮使自己筋疲力尽,使自己狂躁的灵魂得到片刻安宁。然而这种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只会让他心中的阴影越积越厚。
他的灵魂已然浸泡在血腥中,喧嚣和狂躁根植于骨髓无法抹去。他从未奢望自己还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当他拿起久违的书本时,他以为自己会喜悦,会珍惜,然而书本上的文字就像一个个令人眩晕的符咒,握着软趴趴的毛笔,他唯一能想到的竟是如何将它变成致命的武器。
他安静不下来,一时一刻也安静不下来,除非闻到腥甜的血气。
他身在红楼,心却困在末世,根本没办法走出来,亦无所谓能不能走出来。但是他深知,自己必须掩饰这些异样,尽力去适应正常人的生活。否则,等待他的依然是排斥和捕杀。
想到这里,贾环的呼吸渐渐平静了,眼中的血丝退去,朝躲在门外的小吉祥命令道,“进来收拾,顺便拿一根湿手帕并一碟糕点过来。”
小吉祥应诺,叫来五六个小厮用最快的速度打扫书房,换上新的笔墨纸砚。
“叫先生受惊了,实在对不住。”接过帕子慢条斯理的擦拭手上的墨迹,又将腮侧的乱发一一理顺别到耳后,贾环偏头冲先生微笑。
上一刻还阴森鬼魅,下一刻却乖巧安静,这是怎样的一种神经病啊!李秀才结结巴巴道,“没,没什么。”至于学生突然发狂的原因,他半点不敢多问。
贾环再次礼貌一笑,捻起桂花糕小小咬了一口,分外仔细的咀嚼。都说甜食有助于舒缓情绪,这话果然没错。他深呼吸几次,内心终于完全平静了。
“先生参加过几次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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