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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来处不明,波涛般汹涌的悲伤扎进皮肤里,钻入骨缝中,成了一张带着针的网,紧紧把我束住。 林涛,多久以前我梦里的少年。 闽地的老屋古桥,还有那桥边的茶馆小摊,我与他并肩走过,来回甩动的手有时会触碰一下,但很快就脸红着又挪开。 他扬着嘴角问我:“陆清雅,你今天真的要逃课吗?” 我心里是犹豫的,但看到他的笑,看到他往前走时活力的步伐,还有那穿在脚上的白色球鞋,就决定跟着他冒一次险。 两人在僻静的午后小街上游荡,阳光被树枝筛成星星点点,洒在斑驳的路面上。 他有时候会转头看着我笑,眉毛是弯的,眼睛是弯的,嘴角也是弯的,嘴唇的两侧有一点点浅青色的刚长出来的胡子毛。细细的,很可爱。 我们走过很多小摊,看到上面琳琅满目的商品。 我心里欢喜,也很羞怯,停在一处卖女儿用品的前面。 林涛倒退着走回来,故意装成旧时老太爷的样子,虚摸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说:“都是小女生家家的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我眼睛只管盯着两块手帕看,脸热的像天空中燃烧的太阳。 “这块手绢真好看,我想买。”我轻声说。 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绷了下脸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改天碰到比这好的再买吧,我兜里还有几块钱了,一会儿还要去玩游戏呢。” 可我心意已决,早从书包里拿出了家里给的零花钱。 他看到我这样,赶紧拦住我说:“好好好,算我输了,真是服了你。” 他把两块手帕买下来,一块是净面的,一块上面带着一朵红花。我把净面的塞到他口袋里说:“这个送给你。” 他把嘴角翘到天上,一边嫌弃男生哪有人用这种东西,一边又笑着说,电视上说只有女生对男生有那种意思,才会送手帕之类的给他,问我是不是也对他有意思? 我从高中与他同校,见他的第一面起就喜欢他,那时候很害羞,不敢表达,每次都要借同学的聚会,彼此才能说上几句话。 这次我们两人出来,算是这么久来的第一次。 他送了我手绢,我自然也要以礼相赠,方能表达自己内心对他的喜欢。 我悄悄给他买了一只钢笔,因为林涛说过,他不求自己学习有多好,只想写一手好字,他的所有零花钱除了去打游戏,就是买字贴。 他的钢笔字也确实是我们班里最好的,我知道有很多女生给他写过信,或许那时候不应该叫做情书,仅仅是想要一面他那苍劲潇洒的字而已,这已足够让她们兴奋到尖叫。 可是林涛没有回过,他连我的信都不回。 这是我最伤心的事了,既是这样我还是送了他钢笔。 收到礼物那天,他也很开心。 他每天都很开心,随处可以看到他的笑容,不管是被老师骂,还是考试成绩差,似乎都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 他笑着拿过钢笔说:“陆清雅,还是你最了解我,哈哈哈。” 我看着他的笑,心里也乐开了花,顺势就说:“那你帮我写两张字吧?” 林涛笑的更大了:“好呀,以后我每天都写一张给你,让你看到我的字就想吐,吃不下饭。” “才不会,我要把他收藏起来,有一天你成了书法家,那我就要发财了。” 林涛曲起手指在我头上弹了一下,又带着嫌弃的表情说:“财迷。” 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轻松愉快中度过的,也正因为跟他在一起,我才不会去想家里的烦心事。 我是父母的独女,从小到大,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安排好的,吃饭穿衣上学,交什么样的朋友,嫁什么样的人。 林涛是唯一不符合他们标准的,所以我也一直不敢公开跟他在一起,但其实我心里已经想了我们毕业以后的所有事。 我要与他考同一所大学,如果高中以后他不读书了,那我就跟他一起缀学,一起私奔,去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过像现在一样自由散漫的生活。 那年暑假他果然如我所愿,说要带我去旅行。 我高兴坏了,编了一千个谎骗我父母,就是为了跟他顺利出去。 我们从闽东车站,一路向北,路上经历的所有片段,都是我此时遇到过最美好的风景。我在想,或许林涛也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所以才会带我来此处,看看我是否喜欢这里,以便到时我们就留住在这里。 我是喜欢的,只要跟他在一起,去哪里我都是喜欢的。 我们在一处小县城歇脚,他说手上的钱不多了,不能去住大的宾馆,只能住家庭旅馆。我事事听他的,根本无需解释。 那个旅馆的名字也特别好听,叫“槐花旅馆”。 林涛解释说,此处多种槐树,到了春天,遍地开花,一树白色非常漂亮,那些花还能吃,带着甜味。 我觉得像我们现在的爱情,洁白的,也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店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不太爱说话,但是他的太太就特别爽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斑,又被假药治坏了,所以就用纱巾裹着脸,倒是很有异域风情的味道。 她笑着跟我们说话,把我送到四楼西边的房间,还送来了一餐晚饭。 可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林涛,我也没有在那家旅馆里。 我躺在一张新木大床上,上面铺着夏用的凉席,一个流着口水的男人蹲在床边对着我笑。 再见到林涛已经是两年多以后了,那年冬天我病如膏肓,每一天都能看到死亡向我又走近一步。 有一天,村里的一位大婶来看我,她把方家的人支开,拿给了我一张纸条。 纸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字我一看就认出来了,是林涛的。 她说可以想办法让我们见上一面,我笑着摇头,泪水洒满手背,很快就冷了。 我还是愿意记住记忆里的少年,也愿他记住那时我的样子,而不是现在满身疮痍,身冷心寒的短命鬼。 短命鬼是方家人给我取的名字,现在已经名副其实了。 我身上再无可用的东西,活着一天就是浪费粮食,于是方家把我锁到了村外一处夏天看菜的棚子里。 死前的那天晚上,我看到一黑一白两个鬼差站在门边。 他们一脸冷淡,事不关己地讨论着今冬的雪有多大,会死多少人。 我以前在南方,特别喜欢下雪,因为我们那里没有,所以无论是从书上还是电视上看到那样的画面,总觉得无比唯美。 可是这个冬天,我恨死了下雪,它没有人们想像的洁白,只是临时掩盖一下肮脏的罪恶而已。 破门边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从漏风的棚缝里往外看。 大雪的地上站着一个人,面目被风雪模糊,连声音都渐渐含糊不清。 我要永远忘了这个人,忘了自己曾经跟他有过的美好,忘了跟他一起幻想的那些美好的未来,还要忘了他送我的手绢,忘了我送他的钢笔。 可是,我到最后,什么也没忘记。 那两个鬼差走了,话扔在雪里:“谁虚报的案子,不是说该死了吗?这都过点了,怎么也不见灵魂出窍。” 我心肝已断,扑在雪地里哭,泪水融进雪里。 我梦毁情真,扑在天台上哭,泪水滴到水泥里。 “很疼?”一个人在我身边问,他脸上很冷,是我常见表情,但是眼里却带着狠,或者是恨,盯着我时,恨不得手里正拿把刀,要把一刀劈开,剖肠开肚。 他咬着字说:“疼就对了,这是你该得的。” “我认识你吗?”我问。 “我是萧煜行,你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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