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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颜兮知道徐景行不喜欢她,从没喜欢过,可仍旧记得街上撞见那个失落落魄看自己却两眼有光的人,尽管他当时想的不是自己。
等养好伤,她就在豫州买间小屋子,做点小买卖也好,干点什么也好,赵家,就当没她这个女儿了。
耶律加央这阵子是真忙,尽管有陈洺之在,那些事务也很难上手。
耶律铮闯过几次书房,有点好奇这个高高瘦瘦,看着有点冷又有点温柔的叔叔是谁。
陈洺之见过他,上次只敢扒着门看,今天竟然进来了,他弯腰把耶律铮抱起来,掂了掂,还挺有分量,“这是小殿下吧。”
耶律加央神色温柔,“准又背着他阿娘偷跑出来,我给他送回去。”
陈洺之却道不急,“今年几岁了,看着挺高。”
像普通人家三岁的孩子。
耶律加央:“不到两周,吃得多,长得壮。”
耶律铮抱着陈洺之的脖子,神色懵懂,陈洺之眼中划过了然,“不到两周,可读书识字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大结局(下)等到十……
耶律加央认真看了傻乎乎的儿子一眼,答道:“公主曾教过他几首儿歌,其他的就没再学过。”
三岁启蒙,还有一年呢。
陈洺之把耶律铮放地上,伸手揉了一把小脑袋瓜,“王上若放心,就让小殿下跟着微臣,微臣带他读书识字。”
新科状元,才智超群,当朝太傅,由他做耶律铮的老师再好不过。
耶律加央是个粗人,浅显读过几本书,肯定比不上陈洺之,他当即就应下了,随后又问:“是不是有些早了。”
陈洺之目光微闪,摇头道:“不早,王上,这个孩子非同一般,微臣会尽心教导。”
容氏和耶律氏的孩子,也是大楚和乌迩的孩子,耶律铮是耶律加央的长子,日后必继承王位,他肩上的担子很重,若不抓紧,以后吃的苦头更多。
可怜的耶律铮,只不过因为一时好奇,扒门看了看漂亮叔叔是谁,就被抓着读书去了。
从小到大,他只知道在草原上疯跑,吃最辣的羊腿喝最大罐的牛奶,读书是什么。
耶律铮觉得气氛不对,“阿爹,娘有事找我,我先走了!”
耶律加央伸出一根手指,勾住臭小子的衣领,他读书认字那会儿乌迩只有几本书,故而求知若渴,无论在什么时候,读书都是有用的。
耶律加央珍而重之地把耶律铮交到陈洺之手里,他拍了一下儿子的头,“跪下,喊老师。”
耶律铮仰着头,像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能闹,什么时候不能,便听话地跪在地上,行了叩首礼,“老师。”
陈洺之把他扶起来,“王上请放心,殿下还小,臣不会留太多课业。”
未来的太子之师就这么定下了。
耶律铮回头就找容姝告状了,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的,绘声绘色学给容姝听,“娘,写错一个字就打手板!直直给打成红烧猪蹄,还有用竹编打到肉上,叫竹笋炒肉,每天罚站面壁,动不动就思过,爹爹太坏了!”
容姝抬眼望向耶律加央,只见耶律加央摇了摇头,“我让阿铮拜陈太傅当老师了,明日就送他过去。”
容姝觉得孩子小了些,为人父母,总希望子女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走完这一生就好,没什么大的志向,可耶律铮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他走的这条路是无数先人血泪铸成的,乌迩,大楚,无数死去的人才换来现在的和平,怎能因为贪图一时的享乐就把这些忘了。
陈洺之学问好,算起来还是阿铮赚了。
容姝道:“我给他收拾东西,再备上一份拜师礼,明日你送他过去。”
耶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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