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个声音龇牙咧嘴,带着浓重的嘲讽:“我记得你叫宛籽吧?伊克斯佩特的‘星辉’,你知道……你知道星辉计划究竟意味着什么么……呵,你知道吗,地球人?”
宛籽甩脱莱格修斯的手,回头终于看清了那个虫族人。
她终于记起来了,她见过他的,在不久之前,那个边陲星球上。他在鼻涕虫的魔抓下救过她,又送她回破军号上,最后还跟罗斯特打了一架……
——他是那个叫青庭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抓住蜻蜓一只~
第30章订婚
在监狱里见到熟人,宛籽的感觉是分裂的。
回程路上,一路恍惚。
“青庭他……是虫族人?”宛籽小声问莱格修斯。这实在太刷新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虫族不应该是那一堆黏糊糊的恶心怪物么,青庭他怎么看都是一个人形高等智慧生物啊。而且……宛籽想到了人鱼“尾巴”身上携带的感染了破军的病毒,这件事恐怕跟青庭是脱不了干系了。
莱格修斯道:“他是虫族的高等血统。”
高等血统?宛籽回味了一会儿终于梳理通了逻辑。大概和帝国一样,贵族与平民从身体外观到能力素质都有不同吧。上次莱格修斯在荒废星球上遇到的虫怪们,和在宇宙中开飞船的虫族当然不可能是同一种生物,不然以伊克斯佩特的军事实力和科技实力,怎么可能和一堆苍蝇爬虫僵持这么多年呢?
其实地球人也分三五六等,只不过比不来这帮外星人这样分得粗暴。
回想起青庭满身是血的样子,宛籽犹豫问:“帝国会怎么处置他呢?”
莱格修斯:“交给亚瑟实验。”
宛籽:……
这真是一个凄惨的故事。
*
飞行器稳速前行着,巍峨的赫利俄斯宫渐渐出现在了地平线的尽头。
宛籽这一次回到这里的心情和以往都不一样,这些天来的种种狗血事件仿佛是做梦。宛籽试探着触碰到了莱格修斯的手,小心握住,还是甩不脱心里的匪夷所思:真的、真的走到了这一步了吗?
莱格修斯目光讶异,短短一瞬间后垂下了眼睫,嘴角却是上扬的。
飞行器划过天际,稳稳降落在赫利俄斯宫。
舱门开启,喧闹的声音一下子涌入。
赫利俄斯宫外的广场上聚集了数不清的人群,每个人都盛装出席,焦灼的目光紧紧锁住飞行器上的莱格修斯和宛籽。虽然就在不久之前,莱格修斯殿下携王妃以健康的形态走出疗养院的视讯已经传播到每一个角落,然而真真切切地看到却还是让每个人的心虚激荡、激素上升!
宛籽仍然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她原本以为刚才的阵仗已经是盛况空前了,没想到更夸张的在后头……
“只是仪式需要,不用紧张。”莱格修斯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宛籽一不小心被看破了心里的局促,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跟着他一步踏出飞行器。
她闻到了一股幽幽的香味,四下寻找,忽然发现古老的赫利俄斯宫城墙上居然爬满了荆棘。阔叶的荆棘蔓绕绵延,顶端开出了艳丽的蓝色花朵,奇异的香味就是从花朵里飘散出来的。
宛籽迈过石阶,裙摆不小心触碰到了其中一朵,那花忽然伸出了长长的藤蔓勾住宛籽的脚,几片绿叶倏地贴上花骨朵,就像是捧着大脑袋似的摇摆舞动起来。
宛籽:……
“欢迎元帅归程。”人群中,一个纤细的身影走到了宛籽面前,微笑道,“礼服已经准备好了,宛籽,我们去试试?”
薇妮?
美丽的薇妮身后屁颠屁颠窜出一只健壮的少将:“哟,地球人,没想到真的能看到这一天啊哈哈哈,亚瑟说这叫‘老树开花’,不过在你们地球文化里面雄性特别晚结婚为什么要开花?”
宛籽:……
当奥特曼出现在现实中,但是: 放开那条白蛇 当赵吏进入终极笔记 HP:只想退学的我却拯救全世界 八零假千金,开局就被大佬赖上了 绝品世家 光芒纪(出书版) 怎么不是人类[快穿] 月辛凡,我就叫这个名字 开局化形,才知是洪荒 相公不好惹 人间烟火 前妻,不可欺 恋爱流怪谈游戏 怪味聊斋 那棵大柳树 我的小卖部,是末世体验服 末日猎魔师 至尊神位 朝旭情事
肚子大了就一定是怀孕?后妈伪善,后妹白莲花,常喜弟没脑子被人利用。妇科医生张霖林穿越到农女常喜弟身上。不仅得会斗渣,还得会种种田,发发家,还要再做个手术救救人。最要紧的是,建好邮局,专门谈个异地恋!那啥,将军以变心?带个娃杀过去,姐要分家!...
全能顶级特工一睁眼,就发现自己穿成冤种女配?呵!那这个世界毁灭吧!她凤灵韵,只当大女主!丞相渣爹逼她嫁人?掰断他手指,踹他三丈远!白莲花女主故意来犯贱?拳打脚踢骂哭她!残疾男主来为女主报仇?那就让他变成真残疾!黑心祖母和亲娘舅霸占她娘钱财不还?那她就挖祖坟,谁也别好过!小剧场朝堂上下苦太子妃久矣!因为被太子妃...
魔蝎小说...
曾经统御鸿蒙诸界强盛无比的天妖王庭,已经湮没于岁月尘土之中,人族取而代之,在亲手埋葬了妖族的辉煌之后,成为了鸿蒙世界的新主宰。万年之下,前所未有的人族修仙盛世之中,诸多蛰伏异族暗中窥视,一个平凡少年背井离乡,迎来了他突起波澜的人生...
2017最爽最劲爆的强者都市重生小说身怀如意仙宝,修炼乾坤战录,成就不灭战体!所有仇敌,通通踩在脚下!亲朋好友,助你圆梦人生!改天逆命,纵意花丛,惬意人生!本书存稿百万,保底日更万字,请放心收藏阅读。...
关于穿成六零小可怜,木系异能搞种植林绮从末世来到六零年代,进入一个饿死的傻子的身体内。她用半年时间也没能完全掌控这具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身体,动作迟缓,说话不利索,双眼时常空洞无神于是,外面的人传林家老三不痴傻了,但成了弱智。总归还是个傻子。傻子林绮成了哥哥亲事上的绊脚石,在哥哥相亲接连失败之后,她被亲姐姐报名上山下乡,成为了一名知青。傻子林绮被安排了最简单的活,一开始,除了吃不饱,日子还算轻松。可没多久,痴傻却富有美貌的林绮被人看上了。傻子也有人娶?少见多怪,人是傻,又不是不能生。她好看啊,每天对着那张脸,心情好。把她嫁了也好,嫁出去后有人养她,她就不会拖累我们了。林绮嫁人也不是不行,只是嫁给谁,她自己选。林绮把认识的人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挑中那个矮矮瘦瘦的少年。就你了。林绮道。架空文,拒绝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