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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用红色钱包的人比用黑色钱包的人支出多出将近一倍。
因为,明艳的颜色在购物时更能激发人的冲动和欲望,
同理,一男一女躺在床上时,明艳的颜色也会激发他们的荷尔蒙,产生性冲动。
莫逆躺下来之后就不太对了,他和诗风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冲动不知为什么来得这么突然。
莫逆翻了个身子,伸出手摸到诗风的腰。
诗风的毛衣是短款,躺下来的时候,腰上露出一小截,
莫逆的目光锁定在那片皮肤上,呼吸声越来越重。
他握紧拳头,咬紧牙关忍耐。
莫逆把视线从诗风的腰上收回来,移到了她光着的脚丫子上。
可能是因为个子比较高,诗风的长裤都是刚刚够遮住脚踝的那种。
黑色的铅笔裤很挑腿型,穿对了会很有气质,穿不对,就会闹笑话。
莫逆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缓缓地靠近诗风的脚丫子。
最后,他在距离五厘米时停了下来。
莫逆把头往前靠了靠,在诗风的脚趾头上亲了一下。
诗风本来都睡着了,莫逆这么一亲,她直接醒了。
脚上痒痒,诗风下意识地蹬腿,这一脚直接踢到了莫逆脚上,大拇指贴着高挺的鼻梁。
诗风弓起身子看了一眼,“是你啊……你弄我脚干什么,痒死我了。”
说完,诗风便往回缩腿,想要把脚从莫逆脸上拿开。
这个时候,莫逆一把抓住她的脚踝。
莫逆很享受这种被她踢着脸的感觉,他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样。
诗风的脚很嫩,莫逆闭上眼睛,一脸享受。
诗风动了动腿,“你……睡着了?”
莫逆:“没有。”
诗风:“我腿要麻了,而且,我脚踩你脸上,你怎么不躲开。”
莫逆睁开眼睛,无比认真地看着诗风:“香。你的脚是我见过最美的。”
诗风现在还记得莫逆上次夸她的腿是他见过最美的,
上次是腿,这次又是脚了。
可能他只是想客气一下,并没有真正夸她的意思吧……
想到这里,诗风笑着说:“看来我以前不够了解你。”
莫逆:“嗯?”
诗风:“没事,我就突然觉得你其实特别会哄女人。”
莫逆:“这个算不算表扬?”
如果算的话,这应该是诗风第三次夸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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